城乡教育一体化实施工作意见一、提高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一)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的重要责任,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政府各部门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责任制度
大力加强薄弱乡镇、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深化教育教学体系改革,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就学保障体系;促进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二)要开展“*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乡(镇)”创建活动
围绕“四化、两改”,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即:改造薄弱学校建设、改革高中招生制度,不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教师交流制度化、教育管理规范化、教育手段信息化的目标
要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辐射带动作用,使全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城镇学校建设明显加强,区域内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管理、生源分布、教育质量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基本平衡
积极鼓励各乡(镇)创造条件,制定分阶段的推进工作规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率先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一)加快中小学校布局调整
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趋向等实际,紧紧抓住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改造的机遇,依据“利用契机、科学规划、严格标准、稳妥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调整好中小学校布局,满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要
争取在“十一五”末,做到校园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班额合适,并达到安全、卫生及绿化美化标准,使全县每一所学校均能达到较高的办学水平
小学布局调整
以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为前提,实行联村办学、规模办学,提倡学生走读或寄宿(寄宿制小学原则上在乡镇所在地设立)
校与校之间路程不足3公里或学生第1页共6页数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