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科、室(处)、所、队:20XX年,全局各单位特别是治安部门和各派出所要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围绕市局《关于20XX年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明公综[20XX]36号)和区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实施意见》(元委[20XX]14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1+n”警务模式和深化“31653”工程体系建设,以强化落实治安防范工作、密切警民关系为重点,推动城乡社区警务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形成党委政府主导、有关部门支持、全社会关心参与的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整体效能
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1—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31653”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三基”工程建设成果、推进“三项建设”及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密切警民关系、全面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的重大举措
分局及各单位特别治安系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社区警务建设的重要性,把社区警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抓、基层派出所埋头抓,真正狠下心来,扑下身子,强力推进
各派出所要把城乡社区警务建设作为一项固本强基的发展战略坚持不懈地狠抓工作落实,真正把“31653”工程作为具有三明特色的一项工作品牌来培育
要紧紧抓住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各乡(镇、街道)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有力时机,及时将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形成党委政府主导、有关部门支持、全社会关心参与、公安机关主抓联动的新格局,打造成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
二、因地制宜,进一步深化警务室分类建设
按照市局关于“逐步增加一、二类警务室,减少三类警务室”的要求,将凤岗社区警务室由二类警务室提升建设为一类警务室,扩大一类警务室第1页共8页的覆盖面,加强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