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意见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基本建立统筹城乡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实现区(市)县县城、乡镇、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中心XX县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区(市)县县城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7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60%以上;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生活污水基本达到集中处理。二、规划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的总体要求,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统筹城乡、全面覆盖的排水规划体系。不同层次排水规划相互协调,并与中心XX县区总体规划、城镇和农村总体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有机衔接,确保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布局合理。具体包括:市域排水体系规划;中心XX县区排水规划,近期建设规划;XX县区(市)县县域排水体系规划,XX县区(市)县XX县区排水规划;乡镇排水规划(包含农村)。三、指标体系(一)中心XX县区和XX县区(市)县县城新建、改建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二)新建、改建的处理规模1000吨/日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指标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处理规模在1000吨/日以下的排放指标达到一级b类排放标准。(三)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和灾后重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指标达到一级b类排放标准。四、建设任务(一)中心XX县区。完成龙潭、天回、江安河、武侯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开展雨污分流和排污口治理;继续实施小流域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市建委根据中心XX县区供排水第1页共4页设施和管网建设规划,结合市水务局根据污水收集输送需要提出的排水管网建设年度安排意见,商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兴蓉公司等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排水管网建设年度计划,确定建设时序和完成时限,下达给市兴蓉公司组织实施。(二)XX县区(市)县县城。围绕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截污和管网建设。新建区域必须按规划建设完善的雨、污水收集系统,不能出现断头管道;XX县区改造应按照排水规划配套排水管道,实行雨污分流体制的区域应同步进行排水单元户雨污分流;充分利用现有排水系统,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截污整治,做到污水不下河;开展小流域治理,实现流域水环境改善。(三)乡镇。完成尚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1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污水处理厂(站)的乡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大幅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四)农村和灾后重建安置点。开展50户以上农村新型社区、灾后重建安置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五、管理体系(一)各区(市)县要进一步理顺排水管理体制,杜绝多头管理现象,实行排水事务统一管理。各级水务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推行城镇排水许可制度,保障排水管网畅通。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和工业企业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区(市)县排水和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竣工验收及移交制度。(二)污水处理厂(站)必须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运营。鼓励污水处理厂(站)实行市场化和规模化运营,各地可将各类不同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站)打捆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运营业主,也可组建专业的运营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站)运营。(三)进一步加强排水管网的管理工作,保证管网畅通,逐步推进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站)的一体化、市场化管理。第2页共4页六、保障体系(一)加大政府建设资金投入,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bot、bt等特许经营方式参与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管理。(二)中心XX县区已建污水处理厂(不含*高XX县区污水处理厂和小流域治理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费用,经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考核后,由市财政拨付。(三)各区(市)县政府和*高XX县区管委会作为当地水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应为当地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提供资金保障。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污水处理运行费用纳入区(市)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