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至上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纪念八二宪法30周年许多奋内容提要:八二宪法实施30年,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成就显著,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序推进。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标志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关键词:宪法三个至上依法治国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宪法,简称八二宪法。这部宪法典和此后四次宪法修正案共同构成的我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实施30年,与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相伴而行,在中国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使中国赢得了三十年的改革建设稳定时期。在纪念八二宪法30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标志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三十年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成就显著八二宪法颁行30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取得巨大成就,并积累了丰富经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基本的、主要的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贯彻,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丰硕成果,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显著增强。㈠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十八大报告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八二宪法确认和构建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建立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通过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国家机构设置及职权配置的制度化;建立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㈡依法治国方略深入人心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同时也开启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并强调指出,把“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深刻地指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迅速转型的要求,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1996年2月,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果断作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认下来,这标志着我国成功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主要依政策治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依法律治国这一治国理政模式的根本转变,中国共产党将领导中国人民从开元建国、致富强国步入制度治国、制度执政、建1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涵盖的法律具有多层次性,但最主要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涵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有: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8件、民法商法33件、行政法78件、经济法60件、社会法18件、刑法1件、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10件等7个法律部门238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