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工程•施工合同招标编号:SHRH-GC-09招标人: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3年月0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七、评标八、授予合同第二章合同一、协议书格式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附件1建设工程情况一览表五、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1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工程•建设地点江苏省盱眙县沙岗社区天鹅湖路南侧联系人郭兵联系电话及邮箱1907898105@qq.com手机:1865231362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招标范围景观示范区软景、硬景、水景、灯光照明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景观面积约2712㎡工程类别按规定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期要求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投标保证金递交及退回金额:伍万元整(人民币)收款人: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退回时间: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进场施工10天后无息退回。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两份副本,同时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计价需采用“广联达”或“新点”造价软件)。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一套书面文件,装订入正本;如有需要,中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不多于叁份)。2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成控部地址:江苏盱眙县沙岗社区天鹅湖路接收人:郭兵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4日11时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一、总则(一)工程概况1、现场施工条件(1)建设用地面积:本期绿化用地面积约2712m2;(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3)施工用水、电:已经接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自行挂表计量,费用从工程款中扣回。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3、本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2、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不得在承建本工程的同时有其它未完工的在建项目。4、投标单位所派往本工程项目的组成人员,必须保证施工全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未征得发包人允许,任何人员变动,均被招标单位视为违约,违约处理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内部招标结算后,应按要求办理相关直接发包及相关备案手续并承担政府规定的各项规费。(三)、投标费用1、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开标的投标文件为招标单位所有。3二、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六)条发出的该澄清通知。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有漏项、缺项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书面提出,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认真审核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3、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均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五)招标文件的澄清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予以解答。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招标答疑文件为准。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