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安监〔2011〕230号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川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附件:四川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的要求,规范四川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