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者协会章程**区妇女工作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区妇女工作者协会(jiangmenshishizhifunvgongzuozhexiehui)缩写:市妇协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市直各单位妇女工作者自愿组合的群众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市直各单位和妇女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初值道德风尚,以提高妇女工作者素质为目标,努力把协会办成培养优秀妇女干部的阵地
第四条本会接受**区妇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是市妇联的团体会员,服从**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场所(**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内)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根据市妇联的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布置妇女工作任务,并有计划地举行有关妇女工作报告会,各类知识讲座及妇女工作的业务培训
(二)组织会员交流妇女工作经验,提高妇女工作信息,更好地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根据会员的要求,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文化、娱乐旅游、联欢等活动
(四)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她们的生活,再就业、婚姻、家庭和特殊利益,争取社会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形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由市直各单位专职或兼职妇女工作者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自愿加入本会;(三)担任市直单位妇委会成员或从事妇女工作相关的工作;(四)年龄不超过55周岁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1页共4页(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