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商事组织法1第一页,共三十八页
第一节商事组织及其分类•一、商事主体与商事组织•二、商事组织的经济分类•1、按所有制性质分类:公有制与非公有制•2、按产业或经营业务分类: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农业、矿业等•3、按规模分类:大、中、小型•4、资金来源:内资、外资、台港澳投资企业•三、商事组织的法律分类•1、涵义:按商事组织的责任形式进行的分类•2、类型:独资、合伙、公司等22第二页,共三十八页
第二节独资企业法•一、概述•1、涵义:一个投资主体单独出资设立、自己经营管理、自担风险、独享收益,以出资者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或商事组织
•2、与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同•3、为数众多但经济比重低33第三页,共三十八页
•二、设立条件A
投资人:一个自然人B
合法的企业名称:1)不得同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混同
2)企业名称要同其责任形式相符合
3)企业名称要同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C
经营场所与条件、E
从业人员•三、设立程序: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正式成立4第四页,共三十八页
•四、财产责任与事务管理•李某以2万元登记注册了一家经营电脑配件的独资企业,由于管理不善,亏损20多万元
债主索赔未果致电其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李父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财产责任:•(1)以投资者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2)在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2、事务管理:•(1)投资者直接管理(2)委托他人管理5第五页,共三十八页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不起字号名称,也可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流动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重合,都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