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规定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党总支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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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要求是什么
(1)接收单位已经确定的,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接收单位党组织
(2)接收单位已经确定,但接收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接收单位尚未落实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其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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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共组的程序是什么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应与学生毕业离校手续一并办理,并同时转出
办理方式:用Excel格式填写《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按省内、省外分别填制),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8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委组织部审核后将介绍信下发至各二级党组织填写,并由各二级党组织将介绍信分发至毕业生党员手中
介绍信存根联应于7月10日前返回组织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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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省内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要求是什么
(1)到各市、县等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原则上将我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毕业生党员所去的市、县党委组织部,再由市、县委组织部再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如:到湘潭县公安局工作,应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湘潭县委组织部
(2)到组织关系在省内的大型企业、高校去工作或学习的,应直接将介绍信开到毕业生党员所去的大型企业或高校的党委组织部
如:到中南大学工作或学习的,应直接将介绍信开到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3)到省直单位去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其工作单位所在的机关党委(或省直机关工委)
如:到省委统战部工作的,由我校党委组织部直接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