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与防控叶代启叶代启2012.7.42012.7.4第一页,共一百五十页。主要内容一三四二五第二页,共一百五十页。一、背景背景与趋势相关概念来源及危害常用检测方法第三页,共一百五十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VOCs排放情况第四页,共一百五十页。辽中京津冀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成渝武汉长株潭SO2、TSP等普遍得到控制,但大气质量未彻底改观;有机溶剂、燃料油等消耗量增加,VOCs排放总量惊人;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二次污染问题;区域复合型污染严重,尤其是“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辽宁中部、山东半岛及其周边、长株潭、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肃兰白、新疆乌鲁木齐。VOCs污染问题第五页,共一百五十页。6溶剂使用和污染排放等基础信息缺乏——污染状况及趋势把握不准、法规标准制定缺乏科学依据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体系不够完善——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缺乏技术支持污染排放监测未纳入常规监测——污染源大多未得到有效治理我国VOCs管控现状第六页,共一百五十页。7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首次提出将挥发性有机物列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之一,强调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国家政策2011年10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第七页,共一百五十页。广东省相关重要文件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关于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通告》(穗府[2009]27号)第八页,共一百五十页。•较早提出VOCs排放控制2005年《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已经提出对NOx和VOCs的排放实施严格控制。•VOCs纳入监测评价体系2009年广东省出台的《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测评价体系,对并其实施总量控制,该办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较早提出VOCs排放控制2005年《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已经提出对NOx和VOCs的排放实施严格控制。•VOCs纳入监测评价体系2009年广东省出台的《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测评价体系,对并其实施总量控制,该办法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第九页,共一百五十页。•严格限制生产或使用VOCs2009年,为迎接亚运,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对生产或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严格限制,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非环保型涂料。•严格限制生产或使用VOCs2009年,为迎接亚运,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控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对生产或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严格限制,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非环保型涂料。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第十页,共一百五十页。•全面推进VOCs防治工作2010年《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始全面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随后,广东省环保厅制定了《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的控制。•全面推进VOCs防治工作2010年《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始全面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随后,广东省环保厅制定了《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的控制。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第十一页,共一百五十页。•VOCs污染防治试点2012年4月6日,广东省政府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意见》指出,从即日起,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5市率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