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凡发现出生缺陷必须由妇保医生填写“出生缺陷登记表”
二、填报范围
出生时有一种以上缺陷的围产儿,均属填报范围
三、报告时间及程序
填表单位每月必须将登记表报县妇幼保健所
四、力争缺陷儿留影
五、凡上报的出生缺陷登记表必须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查核对,做好登记,年终对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六、做到不迟报、不漏报,否则按院纪处理
第二篇: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1、孕产妇死亡,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死亡病例讨论
孕产妇死亡由医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按照市卫生局有关规定,科室如实填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3、出生缺陷由科室填具报告卡,经医院审核上报
4、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由专人负责
5、医院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调整工作
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并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四、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24小时内组织上报医院妇产医师及新生儿医师会诊
五、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应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第1页共5页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六、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第三篇: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簿,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每月定期上报
二、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表、卡、册的原始登记
三、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注意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