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宣传服务和综合协调职能,加强部门合作,动员社会力量,依靠专业服务机构,立足社区,面向社会,深入家庭,逐步建立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人口整体素质
二、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公共服务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是一项造福于民、造福社会的公益性事业,纳入社会公共服务范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化管理方式,在自愿、知情、公平、保密的基础上,向有需求的对象免费提供基本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并将基础公共服务与个性化需求服务有机衔接
(二)政府推动,各方参与
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立足于提高人口素质,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的自身优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宣传、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使各项任务落实在社区
(三)因地制宜,科学指导
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作方案制定、宣传教育、总结评估等方面的参谋作用和在咨询指导、培训考核、规范制定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专业服务机构为第1页共5页依托、面向家庭、体现公益性、满足基本需求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管理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专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