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讲电气防火与防爆第一页,共二十六页。6.1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电气火灾与爆炸事故在所有火灾与爆炸事故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根据资料统计约占14%20%)∽,引起火灾的电气原因是仅次于一般明火的第二位原因。线路、开关、保险、插座、灯具、电动机、电炉等的事故均可能引起火灾,尤其是当线路、电气设备或用电器具与可燃物接触或接近时,火灾危险性更大。在高压设备中,变压器和开关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且还有爆炸危险性。电气火灾与爆炸事故除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外,还会造成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的停电,给国家财产带来极大损失。第二页,共二十六页。1.火灾凡是使被氧化物质失去电子的反应都属于氧化反应,伴随有热和光同时发生的强烈氧化反应便称为燃烧。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燃烧是最普遍的燃烧现象,凡超出有效范围形成危害的燃烧即称为火灾。燃烧的必要条件是具有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又称氧化剂),同时存在火源。助燃物质多数是空气中的氧,某些情况下氯和硫的蒸气等也可助燃。火源则是指具有一定温度和热量的能源,如火源、电火花、电弧和灼热的物体等。第三页,共二十六页。2.爆炸物质发生剧烈的物理或化学变化,且在瞬间释放大量能量,产生高温高压气体,使周围空气猛烈震荡而造成巨大声响的现象称为爆炸。发生爆炸的必要条件是具有可燃易爆物质或爆炸性混合物,同时存在火源。爆炸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物理性爆炸过程中不生产新的物质,如蒸汽锅炉由于超压力而引起的爆炸。化学性爆炸过程中伴随着物质间的转化。第四页,共二十六页。3.自燃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受热升温、不需明火就能着火燃烧的现象称为自燃,其特性常以自燃温度(摄氏度℃)表示。自燃温度愈低,形成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也就愈大。第五页,共二十六页。4.闪燃可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仅发生闪烁现象称为闪燃。把发生闪燃但不引起液体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也以℃表示。闪点是鉴别可燃液体形成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的主要数据。闪点愈低,形成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就愈大。第六页,共二十六页。5.爆炸浓度极限可燃气体、可燃粉尘或纤维一类物质接触火源时即能着火燃烧。当这类物质与空气混合、且浓度达到一定比例范围时,便会形成气体、蒸气、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该浓度比例范围就称为爆炸极限。爆炸极限分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或高于爆炸上限,只可能着火燃烧而不会形成爆炸。这是因为浓度高于爆炸上限时,空气便相对地减少,供氧不足,就不会形成爆炸。第七页,共二十六页。6.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⑴火灾危险场所⑵爆炸危险场所⑶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范围爆炸危险场所在区域范围内,应安装相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在该区域范围之外,可安装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但不能以该范围作为能否使用明火的依据。第八页,共二十六页。1.引发电气火灾与爆炸的基本因素电气火灾和爆炸就是因电气原因而发生的燃烧与爆炸事故。其基本因素有两个:⑴存在易燃易爆环境⑵电气设备会产生火花和高温生产和生活场所中若存在可燃易爆物质,当空气中的含量处于爆炸浓度范围内,且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正常或事故状态产生高温、火花或电弧,就会引发电气火灾或爆炸事故。6.2电气火灾与爆炸的原因第九页,共二十六页。2.造成电气火灾与爆炸的主要原因除设备本身缺陷及设计与施工等方面原因外,运行中电流产生过多的热量及电火花或电弧是引起火灾或爆炸的直接原因。其主要原因有:⑴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不当⑵违反安全操作规程⑶电气设备使用不当第十页,共二十六页。3.设备故障或过负荷等引发火灾(1)电气设备短路(2)电气设备过负荷(3)电气设备绝缘损伤或老化(4)电气连接点接触电阻过大(5)电火花与电弧第十一页,共二十六页。防止电气火灾与爆炸,必须采取严密的综合措施。它包括组织措施(如严格执行规程、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法令等)和众多相配套的技术措施两大方面。技术措施有:1.排除可燃易爆物质2.排除各种电气火源3.改善环境条件4.保证电气设备的防火间距及通风(1)保持防火间距(2)对设备实施密封6.3电气防火与防爆的一般措施第十二页,共二十六页。(3)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