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力度,改善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运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通过整治黑车和无牌、无证、报废车、套牌车上路营运等现象,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环境和运输秩序,切实达到保安全、保畅通、保秩序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无证、无牌、套牌车、使用自用手续从事非法营运车辆)
(二)主要线路、车站、商场、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营运车辆
(三)节假日、春运客流高峰期的非法营运行为
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工作从2008年12月7日开始,到20XX年3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2月7日至2008年12月13日)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采取新闻发布、张贴标语、发布通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以及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车辆
交通、公安部门要将主要线路、车站、商场、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重点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非法经营车辆经常活动的范围和经营线路,获取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明确打击非法经营的工作重点,为实施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8年12月14日至20XX年3月10第1页共4页日)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参加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在专项治理重点区域,要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