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概(估)算编制规定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文件川水发【2007】20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颁发《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合理和有效控制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四川省、重庆市与1997年颁布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7年颁发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1998年颁发的《四川省、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定额及规定由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基本建设经济定额站
四川省水利厅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目录总则
1初步设计概算
3第一章概算文件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