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具体办法出席镇党代会代表主要程序1、产生代表候选人
(选人应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中奋发进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带头作用显著,能够如实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的中共正式党员
)代表候选人由各支部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的人数,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选举单位与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2%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填写预备人选登记表报镇党委审批(6月20日上报),并将审批后的预备人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6月23日前)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党员大会通过,报镇党委同意,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外出打工3个月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通过选举办法
(附选举办法草案)①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②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XX县区桥陵镇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③镇党委共分配给我支部代表名
按照差额20%的比例,经层层推荐和镇批复,共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④大会选举,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第1页共9页分之四方可进行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