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过组织学习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个人自学和机关干部职工的讨论交流,谈谈心得
中央2004年1月新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更加凸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导向,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好干部“标准明确”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新《条例》鲜明地将这二十字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充分体现出新时期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的是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方面,新写入了五湖四海、以德为先的原则内容,更加注重实绩原则和民主原则的要求
修订后的《条例》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还突出了政治纪律、敢于担当、道—1—德修养、作风修养和政绩观等方面要求
既明确了统一的干部任用基本标准,又为充分发挥干部的才能、个性风格留出了广阔的空间
二、突出干部任用程序“动议”新《条例》将干部任用第一环节从以前的“民主推荐”改为“动议”,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
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三条内容,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负责干部工作的党委(党组)、第1页共3页组织人事部门和领导干部往往会对岗位状况、干部结构、人选要求等有个初步的酝酿,这一过程客观存在,但过去没有明确进入干部工作程序,现在把“动议”这一环节明确提了出来作为初始环节,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更为规范,也更为透明,既为党组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