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与供热方式简述我国是供暖大国,按我国现行政策,集中供热为城镇最主要的供热方式,而建筑物采暖的最主要方式仍为热媒为热水的散热器供暖。由于城市集中供热的出现,集中供热的外网和建筑物内的供暖系统逐步分为两个技术范畴。所以,就建筑物内采暖系统而言,由于热源的不同,出现一户一炉、一楼一炉、一区一炉及城市集中供热的供暖系统等四种情况。其供热方式可归结为锅炉直供和换热器供热两类供热方式。前者热媒水通过锅炉及散热器实现循环;后者是换热后的二次热媒水通过散热器与换热器实现循环,而不与锅炉直接相通。换热器的热源侧与锅炉实现一次热媒水循环,或由蒸汽加热。由于锅炉和换热器对热媒水质的要求不同,所以处于以上两种供热方式下的散热器,分别承受着不同水质的热媒。锅炉直供的供暖系统,水质按锅炉水质控制;换热器供热的供暖系统,水质按换热器控制,按密闭式循环冷却水水质采用。至于那些水质特别恶劣的水(如一些地下水,某些工业废水等),因其腐蚀性太强而不应作为供暖系统的热媒用水。2、我国现行标准中有关供暖水质的内容除个别地方法规外,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采暖系统热媒的水质要求。现将现行标准中有关供暖水质的内容简述于后。2.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1576-2001)本标准中除了悬浮物、总硬度、含油量指标之外(从略),与供暖直接相关的水质要求为:炉外化学处理时:给水PH(25°C)27、溶解氧W0・1mg/L;锅水PH(25°C)为10~12,并规定额定功率〈4.2MW的承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应尽量除氧;额定功率$4.2MW的承压热水锅炉应除氧。2.2射频式物理场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HG/T3729-2004)密闭式循环水(空调、供暖)应符合如下水质要求:酸碱度PH=7・5~9.5;总硬度(以CaCO3计)W700mg/L;总碱度(以CaCO3计)W500mg/L;铁细菌<100个/ml;含铁Fe2+W1・0mg/L•同时要求当系统中C1-、SO42-含量分别大于100mg/L或C1-+SO42->300mg/L时,特别是系统材质为不锈钢、铜合金时应采取措施,控制其含量。处理后的水质,对缓蚀型(SF型)设备,碳钢的年腐蚀速率应小于0・125mm/a,不锈钢、铜合金的年腐蚀速率应小于0・005mm/a.2・3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95)换热设备的冷却水侧管壁的腐蚀率,当工艺无要求时宜符合下列规定:碳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0・125mm/a,铜、铜合金和不锈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0・005mm/a.对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水质要求如下:悬浮物(板式换热器)W10mg/L;PH=7~9.2;甲基橙碱度W500mg/L;Ca2+=30~200mg/L;Fe2+〈0・5mg/L;碳钢换热设备Cl-W1000mg/L;不锈钢热热设备Cl-W300mg/L;Cl-+SO42-W1500mg/L;游离氧(在回水总管处)=0・5~1・0mg/L.密闭式循环系统的水质标准应根据生产工艺条件确定。2.4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规定了以热电厂和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的热水热力网,补给水水质应符合,悬浮物W5mg/L,总硬度W0・6mmal/L,溶解氧W0・lmg/L,PH=7~12•如为开式热网,其补水水质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按以上四个标准的条文,结合供暖系统热源情况的不同,大致可划分为:(1)锅炉直供的供暖系统,水质可按2・1和2・4控制;(2)换热器供热的供暖系统,水质可按2.2和2.4控制,两者差别为2.4中有除氧要求(02W0・lmg/L),2.2中没有除氧要求。对钢制散热器而言,只能按2.4要求的水质控制,方能控制氧腐蚀问题。铜、铝及铸铁散热器并不强调除氧,但除氧会更有利于减少腐蚀。3、钢制及铜管散热器的均匀腐蚀分析散热器在热水介质中的腐蚀,有均匀腐蚀和局部穿孔腐蚀两种形态。对钢制散热器而言,工程中出现问题最严重的是局部穿孔腐蚀,这与材料、制造及水的含氧量等多种因素有关。本文先重点探讨钢、铜散热器的均匀腐蚀问题。后面的分析,引用了暖通空调2004年第9期发表的“集中供暖主管道腐蚀速率测定及防腐蚀方法”的研究成果及北京科技大学的相关试验数据。3.1钢制散热器的均匀腐蚀分析图1为上述文献中提供的钢管在不同PH值的热水介质中的相对腐蚀速率曲线图。可以反映其腐蚀速率的变化。上述结果是运行情况的水质检测,水温为80±10°C,工作压力为0・35±0・5Mpa,硬度0・075mmol/L,热网补水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