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夯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努力防止我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部门(行业、领域)、各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1.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机械、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2.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影剧院、车站、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第1页共7页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8.近年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4)瞒报事故的;(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5)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9)街道办事处对本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第2页共7页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10)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全生产咨询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6)改革企业相关招用工制度,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