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形成健康的党内生活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有关规定,制订局党组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局党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指示,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本部门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
(三)研究决定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事项及本部门的权力配置,包括局领导集体成员及下属部门领导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四)研究决定局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任免、交流、奖惩及后备干部的推荐和确定等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事项
(五)研究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工会、妇工小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关心和支持其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六)研究其它需要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组织原则(一)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党的各级党组和全体党员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
(二)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市委的决定,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
(三)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
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对于时间紧急,而又必须当即决策的重大问题,可以缩短时间,减少环节,但必须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
(四)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组每年应按上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组成员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第1页共3页三、议事决策(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提前2天通知成员,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确定议题,如需要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名单由书记确定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二)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