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及集体资产处置的意见一、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比较根据我国在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改制时可以采取的处置方式有以下五种:1、国有土地出让原使用划拨土地的企业可通过补办出让手续,向政府交纳出让金后,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这种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优点是: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作价入股,即对土地使用权享有处置权,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其进行融资、产权运作,而且国家有与企业之间产权清晰,企业对土地享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
缺点是:出让金数额巨大,会形成对企业沉重的资金负担
由于大多数国有企业负债率偏高,无力支付巨额出让金,导致许多地方政府大幅度削减出让金,这必然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得土地市场混乱,给土地资产管理留下后遗症
适用范围是:经济实力雄厚、占地面积小或改变用途、被拍卖等规定必须进行出让的企业行为
2、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和转让土地租赁合同应办理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这种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优点是:企业资金负担大大减轻,国家与企业之间产权清晰,租金进入企业成本,并可适时调整租金,保证国家收益,也可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缺点是:企业对土地使用权没有以转让方式处置的权利,不得于充分发挥土地资产功能,不利于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适用范围第1页共6页是:长期负债过重、经营亏损、占地面积大,无能力一次支付出让金的企业
3、作价出资(入股)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