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建设方案一、组织体系由学院书记牵头领导,学管主任和教学主任为小组组长,各班辅导员为小组成员。二、工作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特点和专业特色,增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资助政策,把党的温暖送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实施精准资助的基础上,通过日常展开诚信、励志、感恩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三、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构建奖学金评定机制,积极搭建育人平台。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导向作用,在以德为先的前提下,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勤工助学活动展开以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深入展开励志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四、工作举措(一)构建完善资助工作体系1.完善资助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捐助和贷款补偿等资助为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梳理具体的工作流程,为精准资助工作的有序展开提供制度保障。2.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机制。增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学院认定工作组、班级(或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二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通过人工评价、大数据分析、班级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定期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细化、个性化。督促各班级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认定记录等资料的整理归档。3.优化学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审办法。在奖学金评定时坚持德育为先,实行“1+X”的评定办法。“1”指德育素质综合考评,(根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相关要求,从思想品质、遵纪守法、文明修身、诚实守信、志愿奉献等5个方面实行德育素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次,良好以上才可参与奖学金评定。)。“X”指学生“德智体美劳”方面的突出表现,学校设立“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学科竞赛标兵”等8项“荣誉称号”,将其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最终侧重考核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的表现。(二)展开特色资助教育活动1.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坚持资助育人导向,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采取“1+x”评定方式,在德育为先的基础上,全面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培养学生人文精神和感恩意识。各班级在学生生奖学金评选环节,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党团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诚信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活动,增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2.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展开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作用,“自强之星”评选等活动,树立一批励志成才、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大力传播励志成才正能量,用学生身边的真实事例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进取、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培养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组织资助政策宣讲等,培养学生感恩回馈意识。通过组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举办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使命与担当”主题宣讲活动等活动;鼓励和协助受助学生回高中母校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广泛参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努力使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增长社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