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一般要求、作业前要求、装卸作业要求、堆存作业要求、拆装箱作业要求、应急要求以及作业信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1602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6993防止船舶封闭处所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826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XXXXX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危险货物集装箱从装入危险货物起,至该箱经拆箱、清扫或清洗干净止,交付港口作业的集装箱;包括危险货物和危害性未被清除,仍带有危险货物标志的集装箱。3.2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在港区范围内码头、库、场进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堆存等作业。3.3直装2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运进港内装船而不在码头或港区堆场存放的作业方式。3.4直取危险货物集装箱直接从船上卸下装运出港而不在码头或港区堆场存放的作业方式。3.5易燃易爆危险货物GB6944中1类爆炸品、2.1项易燃气体和2.3项中毒性气体中兼有易燃气体、3类包装类别Ⅰ和Ⅱ的易燃液体及液态退敏爆炸品、4.1项包装类别Ⅰ的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及固态退敏爆炸品、4.2项易自燃物质、4.3项中包装类别Ⅰ的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5.1项中包装类别Ⅰ的氧化物质、5.2项有机过氧化物等。4一般要求4.1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应依法取得危险货物作业资质。4.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并有效实施。4.3企业应根据本单位装卸、堆存工艺特点和作业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结合本单位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4.4企业应对本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人员针对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未取得国家有关规定的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具有至少一年独立操作的从业经历。4.5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港口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应执行GB11602的有关规定。4.6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应在具有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监控下进行。4.7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操作人员应谨慎操作,稳起稳落。4.8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堆存区域不得进行车辆、装卸机械的维修、保养、加油、加气等作业。4.9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作业区边缘线与有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建(构)筑物及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50m。4.10从事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的企业或作业委托人,在作业前应按规定将危险货物相关信息向主管部门申报。未经同意,不得进行港口作业。4.11对有温度控制要求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检查温度变化情况,确保其在正常的温度范围。34.12企业应建立出入管理制度,对车辆、人员、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进行登记、资料核对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为车辆装载,制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港。4.13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等重点区域应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企业应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区域。4.14企业应根据装卸危险货物的危险危害特性和安全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规范穿戴和使用。5作业前要求5.1作业前,企业应告知相关作业人员作业危险货物的性质、危险危害程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措施。5.2作业前,应当对作业机械、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确保其正常使用。5.3危险货物集装箱装船或卸船前,港口作业方应会同船方确认作业的安全状况和应急措施,并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外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港口作业委托人提供的危险货物信息与所装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