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审计组织、审计规范及两者间的关系政府审计组织与政府审计规范民间审计组织与独立审计准则(重点)内部审计组织及其规范要求第一页,共二十二页。第一节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一、审计组织体系又称审计组织形式或审计模式,指担负着不同审计任务的审计组织机构结成的互相联系、互相补充的整体审计系统。我国审计组织体系政府审计国家审计署内部审计审计机构、企业单位民间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页,共二十二页。分工明确(一)审计组织体系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二)我国审计组织体系之间的关系变迁计划经济体制下:“主导—基础—补充”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初期:“一鸟两翼”阶段当前形势下:“三马驾车,并驾齐驱”阶段第三页,共二十二页。二、审计规范指明文规定的各种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分为国家审计立法、审计准则和审计标准。(一)国家审计立法政府审计《宪法》、《审计法》民间审计《注册会计师法》内部审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二)审计准则对审计工作有制约性的行为规范第四页,共二十二页。(三)审计标准—对审计对象进行判别的客观依据1、作用: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事项进行判断的准绳,是作出审计结论或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的依据2、构成内容通用的审计标准——国家颁布的经济法规从适用范围在一定范围内共用的审计标准—行业法规个别审计标准—被审单位内部文件、规定判断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的标准从应用目的看判断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的标准判断是否取得预期效益的标准第五页,共二十二页。三、审计组织体系与审计规范的关系各审计组织的审计标准基本上是一致的各审计组织的审计立法、审计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第六页,共二十二页。第二节政府审计组织与政府审计规范一、政府审计(一)政府审计的概念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财政收支和与国有资产有关的财务收支所实施的审计。(二)政府审计机关的模式1、立法型(英国、美国、加拿大)2、司法型(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3、行政型(瑞典、泰国和我国)4、独立型(德国、日本)第七页,共二十二页。(三)我国政府审计机关1、隶属领导关系单一领导,双重负责2、政府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审计监督占有、管理和运用国有资源的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3、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要求报送资料权•审计检查权•审计调查权•违规行为制止权•审计结果公布权•请求其他政府机关协助权•一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建议权•移送司法处理权第八页,共二十二页。(四)政府审计的特征审计监督的强制性审计机构设置的系统性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单向独立性”审计范围的广泛性思考第九页,共二十二页。二、我国政府审计的相关规范《宪法》《审计法》一般准则审计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处罚准则三、国家政府审计组织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第十页,共二十二页。第三节民间审计组织与独立审计准则一、民间审计(一)民间审计的概念又称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审计、社会审计,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意见。(二)民间审计的特征受托有偿审计依审计约定书审计提供审计报告第十一页,共二十二页。二、注册会计师(一)成为注册会计师的条件1、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6+1)《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管理》2、从事2年以上的审计工作第十二页,共二十二页。(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1、审计业务•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审计业务属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2、会计咨询与服务业务•代理记账、代为编制财务报表•为企业设计会计制度、设计内部控制•税务代理和筹划•担任常年财务顾问、进行可行性研究等第十三页,共二十二页。三、我国民间审计的相关规范《注册会计师法》《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审计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一)注册会计师法1、注册会计师及其注册2、业务范围和规则3、会计师事务所4、注册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