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体制改革调研汇报一、基本情况经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后,区农业将承担原区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农机监理站、原水务局水产渔政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原区畜牧局执法股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职能
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涉农方面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的主题资格、生产经营的市场行为、守法诚信的服务行为,严格查处假冒种子、农药、肥料产品和虚假的农资广告,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
负责动物防疫、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监督,动物及产品的检疫和监督,动物及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染疫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及动物疫情扑灭工作的监督;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动物诊疗方面的监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行政区域内畜禽加工企业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监督检疫,依法受区农业局委托负责兽药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和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等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水产渔政监督执法工作
贯彻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机违章行为的查处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区下辖13个乡镇,127个行政村及1个办事处、共1047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约12
5万人,粮食总产4
全区现有种子、农药经营户150余户,饲料、兽药经营户130余家,定点屠宰场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