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12/21/20241《审计》—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第一页,共六十页
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审计组织审计组织第二节审计职业规范体系12/21/20242《审计》—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第二页,共六十页
(一)政府审计机关的模式1、立法型模式2、司法型模式3、行政型模式4、独立型模式返回12/21/20243《审计》—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第三页,共六十页
(二)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是由联合国成员国的最高审计机关组成的国际性组织
它经过了40年的历程,现已发展成为拥有160多个成员国参加的国际审计机关组织
我国于是1982年在马尼拉召开的该组织第十一届代表大会上,正式被批准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
返回12/21/20244《审计》—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第四页,共六十页
(三)我国政府审计机关1、隶属领导关系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审计模式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构共分四级,即:审计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省辖市、自治州、盟、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审计局,县、旗、县(市)级审计局
12/21/20245《审计》—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第五页,共六十页
2、审计机关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返回12/21/20246《审计》—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第六页,共六十页
(四)政府审计人员政府审计人员是指审计机关中接受国家委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
政府审计人员包括国家审计署的审计长、副审计长、地方各级审计厅、局的厅、局长、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人员和非领导职务的一般工作人员
返回12/21/20247《审计》—第二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体系第七页,共六十页
二、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一)内部审计机构的基本模式(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三)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