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建工函„2008‟77号关于开展2008年佛山市建筑行业镶贴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各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工人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促进我市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根据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的《2008年佛山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方案》,我局将组织开展建筑行业镶贴工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为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比赛顺利进行,特成立2008年佛山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负责统一指导竞赛工作的开展。竞赛组委会名单如下:主任:高春林市建设局副调研员副主任:王华翔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科长杨靓毅禅城区建设局副局长张巨泉南海区建设局副局长黄杰光顺德区建设局副局长佛山市建设局—2—黄思明高明区建设局副局长罗俊宇三水区建设局副局长成员:李松湛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叶燕市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副科长顾长生市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姚毅文市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竞赛由市建筑业协会承办,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协会属下的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主任由姚毅文兼任。二、竞赛项目:镶贴工。三、竞赛内容及成绩评定(一)竞赛内容: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中的高级工职业资格理论、技能要求的范围进行命题和鉴定。(二)成绩评定:分理论知识(闭卷)和实操技能两部分进行,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四、参赛对象及条件(一)参赛对象:本市建筑行业的在岗从业人员。(二)参赛条件:年满18周岁,不受学历、技能等级、户籍和职务的限制。五、竞赛时间—3—镶贴工竞赛时间定于2008年9月下旬,竞赛具体地点和赛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六、奖励竞赛设先进个人奖。竞赛名次按综合总分由高向低依次排定。选手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成绩仍相同加试现场理论知识抢答直至决出最后名次。1.由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此项目的第1名选手为“2008年佛山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镶贴工状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2.由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此项目的第2~11名选手为“2008年佛山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镶贴工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3.由市建设局授予此项目第1~15名选手为“2008年佛山市建筑行业职业技能比赛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4.参赛选手的理论和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联合颁发《高级工资格证书》。七、组队和报名(一)镶贴工比赛选手由有抹灰工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单位选派,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可自愿派选手参加(每单位参赛选手不多于2人),决赛选手人数在50~60人内,不多于60人。—4—(二)请有关单位积极组织选手参赛,参赛选手的情况按附表格式填好(附表可自行复印),于2008年8月31日之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2008年佛山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镶贴工技能比赛报名表》(附件1)一份;2.《广东省建设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附件2)一份;3.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一张;4.参赛选手照片四张(大一寸黑白)。(注:所有资料统一为A4格式)附件:1.《2008年佛山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镶贴工技能比赛报名表》2.《广东省建设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二○○八年八月十三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庞志明联系电话:83218371、83214153,传真:83214153电子邮箱:fsjx@fsjx.org—5—市建设局网页:市建筑业协会网页:佛山市建设局办公室2008年8月13日印发主题词:建筑行业竞赛通知抄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