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划分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行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是贯彻国家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做好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部署,密切配合,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确保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严格政策标准,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集中连片、有效保护”的原则,以现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新一轮总规成果,综合运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和耕地地力评价结果,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工作
一是确保数量和质量
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要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
特别是要坚决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
二是确保地类符合要求
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
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要求,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划出
三是确保按时完成
各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各项工作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逾期不完成任务、不提交上报成果,或成果质量存在问题无法通过验收的县区,暂停受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第1页共2页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基本农田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