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行使批评权时变惩戒为体罚正是因为不注意惩戒的分寸,过批评了头,非但没有起到教育的作用,而且把批评转变了体罚,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被家长起诉、被学校停职的局面,甚至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出现学生殴打、弑杀教师事件。因此教师实施惩戒必须掌握分寸,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和过错程度,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在适度的范围内行使。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学生违反纪律,教师可采取让其认真学习《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写感想的方式;学生不按时完成作业,教师可采取布置额外作业的方式;当学生做出不良行为时,教师可采取撤销学生某种特权:如停止看电视一周,一周不许吃零食等惩罚方式。此处笔者认为教师也可借鉴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老师的教育法,犯了错误给全班同学唱一首歌,做一件好事补过,写心理病历或者写一篇500字左右的说明书。这些方法既可以让学生乐于接受,不致产生逆反心理,又可以让学生清晰的认识到错误,使惩戒真正起到真善美的疏导作用。总之,惩戒的强度要适度,适可而止,达到教育的目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