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初探为了应对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确保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要求。为将这一要求具体落实细化,形成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派员参加,专门成立了调研小组,在市统计局、科技局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指导配合下,对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参照系(本文仅限于治安安全)进行了调查研究,初步形成了xx市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设想和框架。一、关于全国最安全城市的概念对一个城市而言,环境就是资源,就是竞争力。而城市安全,是最重要的投资环境,也是最有吸引力的招商资源。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正是为了营造城市安全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参照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成果,结合维护城市安全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概念应由三个基本概念组成:1、城市所谓城市,(辞海)中规范的解释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我国对于城市本质和特征的最权威的提法,已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之中,即: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的中心,是现代工业和工人阶级集中的地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2、安全关于安全,就其本质而言,即: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从人们最关心的看,莫过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安全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安全,应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一切因素;而狭义上的安全,主要指治安方面的安全。因本调研主要集中于政法、综治工作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目标、任务,故将此安全限定为治安安全,以便突出重点进行研究。3、安全城市安全城市,从理论上讲应当是没有危险,市民不受威胁,生产、生活不出事故,群众普遍有安全感的城市。第1页共11页但在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快的现阶段,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利益关系的不平衡和贫富差距拉大,以及各种思想和价值观念的矛盾冲撞,许多新的犯罪诱因不断产生,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上升将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只要保障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控制力控制住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力,且破坏力的幅度控制在社会和群众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那么城市社会治安就是平稳的、安全的,即为安全城市。这是目前国际、国内犯罪学研究的共识。4、全国最安全城市根据我国城市规模、行政等级的不同,城市间的可比差距加大。为科学、客观地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将国内15个副省级城市(含本市)作为参照城市,即:在全国同等城市(副省级市)中,治安安全最好的城市就是全国最安全城市。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最安全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文中所提出的指标体系基本设想,系以统计学和统计分析实践中常用的五级量表为依据,将15个副省级城市的测评情况分为5个档次,凡综合评价为第一档次的,即为全国最安全城市。二、关于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考全国最安全城市和对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评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全国最安全城市是客观存在的,而人们对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评价或者说怎样才是全国最安全城市,则属于主观认识的范畴。所谓对全国最安全城市进行科学评价,就是要对评价范围进行科学界定,对评价标准进行科学确定,对评价方法进行科学选择,这就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一)设立全国最安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目前,世界各国对全国最安全城市的评价尚没有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警方登记的刑事案件数量作为衡量是否安全的主要指标,如日本主要依据警方报告的案件数,台湾地区主要依据暴力案件和盗窃案件的升幅,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依据报警案件数等等。以刑事案件立案数作为评价是否安全的主要指标,这虽然是世界通行做法,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城市安全评价的研究成果,如英国警务专家从社会学角度提出的七项评价指标,美国学者提出的第2页共11页九项评估指标,法国开展的全面犯罪调查,澳大利亚学者按照社会契约学说提出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