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区域“双减”工作督查模式的实践与思考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双减”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xx市教育督导部门深入开展“双减”督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双减”工作督查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工作要点第二条提出继续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即“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推动“双减”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xx省教育督导条例》第十条提出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结合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督导工作计划,其中第三点明确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规范办学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xx市教育督导条例》第十条提出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的下列事项每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一)办学资质和教师资格;(二)办学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三)培训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培训的内容;(四)费用的收取、退还;(五)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合法性;(六)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情况;(七)其他应当督导的事项。xx省和xx市教育督导条例都提出要把校外培训机构督导督查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双减”工作督导制度和机制更需要积极探索。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双减”文件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为了促进“双减”工作落地落实,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统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利器作用,积极探索区域“双减”工作督查模式。二、模式建立与初步成效为切实做好“双减”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引导校外培训成为发挥社会主义教育有益补充作用,坚守教育公益属性底线,xx市教育局和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地把对校内、校外“双减”督查作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的中心工作。(一)完善区城“双减”督查工作制度xx市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注重加强“双减”工作顶层设计,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双减”工作落实的关键措施来抓,研究制定关于“双减”工作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出台了《关于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提出“1234+X”的双减教育督导模式:“1”是指把“双减”工作督导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的“—号工程”,“2”是协同推进校内校外“双减”工作督导,“3”是指建立三支督导队伍,即责任督学队伍、督导信息员队伍和“双减”工作专家督导队伍,“4”是指根据不同时期督导任务,开展4次实地交叉督导,“X”是指不定期点对点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双减”工作明查暗访。将“双减”工作新要求列入《xx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并相应修订了《xx市教育督导条例》。精心设计“双减”工作督查指标体系,主要督查学校作业管理情况、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情况、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培训广告管控情况和举报查处情况等7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双减”工作的不同阶段要求,设计不同的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