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区域“双减”工作督查模式的实践与思考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双减”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xx市教育督导部门深入开展“双减”督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双减”工作督查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工作要点第二条提出继续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即“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推动“双减”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同时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2022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xx省教育督导条例》第十条提出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结合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督导工作计划,其中第三点明确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规范办学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xx市教育督导条例》第十条提出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的下列事项每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一)办学资质和教师资格;(二)办学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三)培训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