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森林防火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总结(精选多篇)第一篇: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学校、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总结新华街小学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总结根据榆教通字〔2014〕29号《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学校、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清明前后是农事和祭祀用火的高峰期,也是森林火险火灾的高发期
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现根据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将有关事项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校园森林防火常规管理森林防火是事关生态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
各学校务必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克服“森林防火与我无关”思想,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立足于应对火情的战备状态,切实将敏感时期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内容,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扎扎实实,不出纰漏
二、加强宣传,严格遵守区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根据《榆次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规定
2月1日至5月31日是我区森林高火险期
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险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违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校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采取“五个一”(上一堂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公开信,出一期黑板报、挂一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师生注意用—1—火、防火安全,严格遵守《禁火令》
尤其是清明节祭祖第1页共8页期间用火必须慎之又慎,按规(令)办事
学校经报批后组织郊游、野外活动时,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活动
向学生要转发《榆次区教育局森林防火知识明白卡》,推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