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意见机关各科、室、处、所: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局机关的作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有序运转,全面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机关干部“干练快捷、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
依据区委、区政府有关机关作风建设、请销假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请销假制度、规范公务活动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机关作风的好坏关系到机关和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政令是否畅通,只有作风过硬,才能成就一番事业,才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特色的现代化新的进程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科室长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做好管理和监督,力求真抓实干;提高广大机关干部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高效行政;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对上级部署和要求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坚决克服和避免履职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格纪律,形成制度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不准私自参加下级和相关单位的宴请,确有需要参加的,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
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要做到按级请示汇报,对于工作中把握不准的事情,做到及时请示汇报,不准自做主张
(二)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和假期管理有关规定
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制度,自觉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现象的发生
严格按照区政府打卡规定,上下班主动打卡
(三)严格按照公务员着装要求着装
上班期间,按照机关公务着装规定,穿着制式服装,遵守办公秩序,礼貌待客,第1页共2页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在没有工作业务的情况下不准科室间相互乱串门,严禁在上班期间聊天等与工作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