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6〕031号【发布日期】2006-06-08【生效日期】2006-06-0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天津市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2006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06〕0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2006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六年六月八日关于我市2006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2006年是全国治超工作的第三年
为了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把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年的治超工作,制定2006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精神,以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严管、规范行为、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到2006年底,砂石料运输单车车辆超限超载吨位控制在50%以下,其他车辆超限超载吨位控制在30%以下
取缔无证无照开采、无照经营料场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遏制汽车非法改装行为
提高依法治超、自主创新治超和综合治超的能力,突出源头治理、路面治超、管控网络的效果
二、具体任务和要求(一)依法治超,加强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治超
为确保治理成效,遏制反弹,各级公安交管、公路路政、交通运政部门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