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布文号】津政发〔2004〕036号【发布日期】2004-03-27【生效日期】2004-03-2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业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4〕0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商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商业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战略重组及企业制度创新,大力发展以股份制为主的混合所有制商业,进一步开创多种投资主体公平竞争、多种经济成分竞相发展的社会化商贸流通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以股份制改革为主要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商业;坚持改革形式多样化,实行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尊重职工首创精神,由企业和广大职工自主选择改制形式;优势企业改制先行,尽力降低改革成本,努力提高企业改制绩效;国有资本规范运作,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依法办事,强化监督机制,防止各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真抓真改,不搞花架子,严格防止形式主义;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强化组织保障,加大改革力度
三、总体目标两年内,完成对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使混合所有制成为流通企业主要组织形式,国有商业企业职工身份同步转换;通过推动重组调整,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