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工程评审流程一、申报规模条件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⑴住宅工程: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住宅小区工程总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配套工程)
⑵公共建筑工程(含公用基础设施):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组团建设项目在50000m2以上
⑶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多层工业厂房、变电、油气站、仓储和环保工程等):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或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
2、市政公路及城市基础设施工程:⑴桥梁工程,桥面面积在10000m2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整体工程
⑵道路工程及其他线型工程一般应以合同文件规定的规模并具有明确起止点或具有独立道路名称的线段为申报单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高速公路长度在5km以上或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b、城市道路面积在20000m2以上或合同额600万元以上;c、地铁工程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
3、其它未达到评审规模的工程属于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新型材料和建筑节能;或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标志性、纪念性工程
二、文明工地评审流程开工预申报区县审查正式申报建协现场检查年底公示表彰奖励参加《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创评导则》1、申报市级文明工地须于项目开工前填写“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预申报表”连同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计划(方案)以企业名义报市建协
市建协对预申报工程登记并根据工程进度随即进行抽查
预申报工作也可以在市建协网上进行
网上预申报后应向有关部门备案
2、施工项目进入主体施工期间(多层建筑两层以上,高层建筑五层以上)按下列程序进行正式申报:1)项目经理部经所属企业确认,按属地原则向项目坐落区、县文明施工“达标”管理部门申请推荐,同意后报市建协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跨区县形工程)由施工企业向其隶属集团(公司)申请推荐,同意后报市建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