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现代大爱民政”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切实强化民政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把依法行政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
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各乡镇民政所于2018年2月底前向县民政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2017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和执法机构队伍建设
积极推动民政部门建立独立的内部法制机构和专门的综合执法队伍,注重选拔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制队伍,确保工作力量与法治工作任务相适应
严格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新进从事复议应诉、法制审核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着力推动民政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职
严格执行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推动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监督调研,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强化行政执法经费、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保障
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继续开展民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第1页共3页五、加强法制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