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村卫生室业务用房意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是最贴近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村集体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村卫生室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是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医改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因,有的村卫生室长期缺少村集体经济的支持,部分现有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属于个人或租赁房舍,存在房屋简陋、布局不合理现象,不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医改政策的要求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落实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通过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村级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集体兴办,投资兴建或镇(办)、村(居)共同投资兴建等多种方式,无偿提供村卫生室使用
(二)坚持农村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夯实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建设
(三)按照统一标准、完善功能、因地制宜、充实内涵的管理原则,采取新建、扩建、改造等多种形式,改善村卫生室房屋条件
三、工作目标根据政办发号文件“村卫生室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或者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经区卫生局批准后设立”,“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可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第1页共2页助、村集体补助等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
各镇办要于4月份完成村卫生室用房情况摸底,并制定出落实方案和措施,确保村卫生室用房租赁问题得到解决
年9月底前,通过多种形式解决村卫生室用房租赁问题,改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