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大会制度20XX年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为保证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特提出以下规定
一、教职工大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的行政工作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教职工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教师会议具有审核讨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的权利
适用范围主要指听取校长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建设项目、改革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聘用制、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改革方案,进行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
教职工福利事项、公益金等,由教职工大会审议决定,具体实施和管理仍由学校组织运作
(四)评议监督权
适用范围包括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表扬、批评、奖励和任免的建议;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民主推荐学校行政人员活动
三、教职工大会召开时间、参加人数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教职工全员出席
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经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四、教职工大会的筹备第1页共14页工会委员会是教师大会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应自始至终在学校班子领导下作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起草、筹备方案,报请教办审批,审批后,发出关于召开教职工大会的通知,同时作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成立筹备委员会
校长任筹备委员会组长
(三)收集整理提案
与大会主席团协商,确定大会中心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