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申报评估报告各位领导:我县创优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州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州文件精神,加快综合改革,提升优质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夯实基层基础,创优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建立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群众满意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格局,全面完成了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要求的各项指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验收。一、基本情况我县地处贵州东部,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农业县。全县辖10镇6乡,315个行政村,11个居委会,总人口418855人(流出26946人),其中侗族占67%,苗族占31%。2011年10月—2012年7月,全县共出生3793人(一孩1752人,二孩1965人,符合政策生育多孩17人),同比减少551人,死亡2081人;常住人口出生2963人,出生率7.84‰,同比下降4.7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2.33‰,同比下降1.91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96.69%,同比增加2.24个百分点;流动人口出生83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2.89%,同比增加12.27个百分点;政策外多孩率1.56%,控制在目标值范围内;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04,同比下降7.1个比值,基本趋于正常。完成结扎2472例,同比增加493例;上环2685例,同比增加1266例;90天外手术库存191例。人流引产比为14.04。近三年平均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4.74%,三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25,稳定在正常范围之内,全县低生育水平持续保持稳定,育龄群众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均达95%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各项主要指标基本达到省优标准。二、加强领导,明确创优思路,多措并举,构建优质服务新机制,确保创优工作顺利开展(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开展优质服务的根本保证,为此,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积极引导各级干部转变观念,主动协调宣传、教育、卫生、民政、人事、公安、财政、广播电视、妇联等部门,给予优质服务全方位的支持。制定出台了《天柱县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评估标准、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县委书记、县长与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对完不成责任目标的乡镇和部门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明确思路,转变服务理念。面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转变观念,按群众需求开展服务,为此,我县制定印发了《天柱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育龄群众需求调查实施方案》,提出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群众需求信息采集制度,把群众需求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工作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管理与评估。进一步明确了“以人为本,从育龄群众需求出发,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与满足群众需求相统一”的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在工作方法上贴近群众,在考核评估上,让群众评头论足,在工作结果的衡量上,把群众满意率作为重要工作指标。把群众需求贯穿到优质服务的全过程,使全体计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起了“一切从群众需求出发”的服务理念,从而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人,激发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成为开展优质服务的真正动力。(三)强化队伍建设。一是优化专干结构。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中心人员由原来18人增编到24人;二是充实技术力量,确保乡镇站法定执业资格人员达70%以上,公开招聘11名医学专业毕业生,纳入全县事业编制管理,全部充实到乡镇技术服务站,解决了技术力量薄弱问题;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投入培训经费10万元,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3次,受训人员200余人次,分别对个乡镇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大培训,提高了各级计划生育计生专干和技术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技能。重点加大对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先后选派5名技术人员外出进修深造,有77人取得执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