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一、请各地各单位在认真查阅干部档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我部提供表样的格式、字体要求填写表格,如报送的表格不符合有关要求,将不予受理
二、《干部简要情况表》填表要求如下:“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少数名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岁)”栏目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年龄,应计算至2012年7月的实足年龄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土家族等),不能用简称“汉”、“回”、“土家”等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照现在的行政区划来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湖北武汉”、“湖北南漳”
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北京”
属市辖区的,填写该市的名称,如“宜昌市点军区”,则填写为“湖北宜昌”
“政治面貌”填写“中共”、“民盟”、“民进”,同时加入多个党派的要同时填写
“无党派”人士填写“无党派”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
个别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报,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新确认的时间
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照片”栏中粘贴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底色一般为淡蓝色,长宽比为5:4(在电子文档中必须统一存储为JPG格式,大小为50K左右)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所在单位规范名称及担任的主要职务,如:“湖北省委办公厅××处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如××县副县长兼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可省略)
“身份证号码”栏中应填写第二代身份证上的18位数字或字母代码
“联系方式”栏中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