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计划为了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受惠于合作医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力争用一个半月时间,全面完成2014年度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乡农民参合率达到96%以上
二、征缴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缴对象为我乡辖区内所有自愿以整户参加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城镇户口的常住农村人口
三、征缴标准(一)自愿以整户参加2014年度全新乡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每人今年缴费标准60元
(二)已经年检的五保户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已经年检的低保户由县民政局资助30元,个人缴纳新型医疗基金30元
四、征缴年度及享受时间此次征缴基金为2014年度的农民参合费,享用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征缴原则(一)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二)惠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三)个人交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四)农民交纳自觉、自愿的原则;(五)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六、实施步骤(一)宣传和培训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15日)1
以乡、村为单位,层层召开征缴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征缴工作的任务、进度和要求
全乡统一组织,采取干部入户、报销个案展示、报销患者现身说法
第1页共3页(二)基金征缴阶段(2013年10月10日至11月25日)1
由乡政府组织村干部入户收缴
自愿以整户参加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户口本为依据,并按规定标准收缴合作医疗基金,开据由XX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收据
乡劳保站要在信用社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将所征缴资金存入当地信用社,乡合管办将在10月25日、11月10日、11月25日分三次进行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