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15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法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以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化服务为统领,实施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规范化、工作规范化、服务规范化
2、加强服务平台日常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统一编制《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手册》,提升便民为民服务功能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动相关法律服务项目进驻服务站、工作室,扩大服务面
加强村(社区)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室服务质量
3、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落实司法所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实现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所人、财、物统一管理
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通过招考司法行政专编公务员,争取地方行政、事业编制,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岗位,实现司法所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
加强司法所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工作,配备率达到90%以上,推行司法所长“政法专项编制化”机制
4、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保留办公用房清理中司法所功能用房,强化司法所形象辨识度和整体规范性
统一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内部陈设、台账资料等标准样式,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形象
5、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市级模范所复评和创建工作
对全市4个省级示范司法所,9个市级模范所开展复评命名工作,对2个省级示范司法所开展创建申报工作
对全市司法所人员配备、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查
6、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
完善发展人民调解研判预警工第1页共2页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分析研判双月例会制度
强化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