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加强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区综治委、区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XX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郑综治〔2006〕1号)的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巡防队伍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区综治委区政法委决定将2006年作为治安巡防队“规范化建设年”,现就在全区巡防队中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出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关于“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治安巡防队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针,全面提升巡防队伍的管理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规范统一、保障有力”的巡防队伍,为建设平安中原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工作目标总体工作目标:2006年年底全区治安巡防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具体工作目标:实现“四个增强,四个提高”
“四个增强”即:巡防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威慑力进一步增强,巡防队员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巡防队员爱民[-找文章,到]、保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巡防队治安防范实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提高”即:巡防队硬件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巡防队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巡防队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区政法委成立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范化建设的动员、部署、组织、督导、考核等工作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华云、副区长崔巍为组长,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文智、巡防办主任康青山为副组长,各街道(镇)综治专职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巡防管理办公室,区巡防管理办公室主任康青山为办公室主任
第1页共3页四、主要内容对巡防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重点抓好“十规范”
(一)规范队员招录
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入口关”,确保招录工作质量
公开招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