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农业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业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发展活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扶持优质林果基地建设扶持重点
优质核桃、樱桃、池梨
种植基地实行项目区制,年初全区统一组织招投标,招投标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中标单位按照中标计划组织实施
列入年度扶持计划
其他种植模式不享受本扶持政策
新发展核桃种植连续扶持三年,第一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二、三年每亩各补助200元
核桃项目区原则上不低于300亩,单片不少于100亩
对于当年连片种植樱桃50亩以上的,享受核桃种植扶持政策
项目镇中标实施后拨付年度扶持资金60%,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并一次性给予项目镇每亩50元管护组织费;项目验收不合格,由区财政将拨付的年度扶持资金和管护组织费从项目镇财力中等额扣回
各项目镇需配套相关政策,具体补贴到种植单位或大户
项目区每年发展亩数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认定
为保护池梨资源,对池梨予以财政扶持
二、扶持畜牧业发展扶持重点
桔秆生态养牛和畜禽产品深加工
对于新建标准化生态养牛场,年末存栏肉牛100头以上、200头以下的,奖励3万元;年末存栏肉牛200头以上的,奖励6万元
原肉牛养殖场年末存栏增加100头以上的,奖励3万元
对投资建设畜禽产品深加工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达产达效,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
三、扶持蔬菜、食用菌和花卉苗木生产扶持重点
大棚蔬菜、食用菌和花卉苗木
对连片新建冬暖式蔬菜大棚(每个1亩以上)10个以上的,每个大棚补助3000元;对按照标准新连片建设5个以上(每个500平方米以第1页共3页上)食用菌和3个以上(每个1亩以上)花卉苗木大棚的,给予财政扶持
四、扶持名牌产品和农产品标准化基地扶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