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司法行政建设工作要点一、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有力化解一切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诉求,积极防范各类矛盾的激化,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1、重点突出司法所建设
目前我区除杏滨司法所和后溪司法所已达350平,其他司法所场地面积均与全市司法所所均面积258
86平方米和《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有很大差距
2014年,我区将进一步与各镇街主要领导沟通、征求意见,依据《省司法所规范化标准》文件要求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司法所用房建设协调工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精神,抓住各镇街调整办公场所的机会,争取其余四个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350平
2、主推“一所一品牌”建设
近年来,我区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和鼓励下,认真总结各司法所的独特优势及其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渐摸索出一条“一所一品牌”发展之路
如杏林司法所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方面卓有成效,2012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灌口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其“警民联调”工作经验在全市警民联调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被宣传推广;杏滨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成绩突出
2014年,我区将在全区推广这“三大”品牌,鼓励每个司法所都能突出自身特色,创造自身品牌
3、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完善街(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网络建设,重点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积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重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机构;拓宽摸底排查渠道,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