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党政领导班子法律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各村、各单位:为仔细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和法律规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根据《中共新建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法律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律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防止领导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法律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一)重大决策的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指示、决定、决议等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
2、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进展及社会稳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和资金使用,工程承包合同等事项
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事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对口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本乡镇重要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5、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涉及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及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处理方案
7、其他需要讨论讨论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