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外部调运土方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外部调运土方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一)工程概况工程,房屋内外部回填土
(二)工程内容、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成都市双流达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之双桂花园一期总平土方增量工程项目之外部调运土方工程,内容为乙方自场地外部合法采土并将土方运至施工场地内甲方指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土源地土方购买、开挖、运输、装卸、碾压、夯实、施工现场修路、土源地保护等,工程量为45000立方米(为暂估量,甲方有权据实调整工程量)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一)工程单价为每立方米土方人民币捌元整(¥16
00),工程量估计为45000立方米,总价为人民币(含税)柒拾贰万元整(¥720000
(1)此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作调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2)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及根据一般工程规则所须发生的一切费用均折算包含在此单价内;(3)承包本工程应交纳之一切税项及费用,已折算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由乙方支付;(4)此处合同总价为暂定价款,支付合同价款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
若实际工程量大于4
5万立方时,超出部分需重新签订合同
(二)土方工程量计量方式采用第_2_种方式:(1)土方工程量为虚方,车上量方
(2)土方工程量为实方,以回填碾压后标高与原始标高差计量工程量
(3)如发生,另行商议
(三)付款方式1按完成形象进度付款,完成总量的60%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压实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合同相符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工期(一)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施工进度配合甲方整体进度计划
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完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