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前不久发生在我市纪检监察系统李振华违纪违法的反面案例开展创先争优讨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提升六种能力、争做六个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的有效载体。对我这个刚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新兵来说,更具有非常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分析李振华违纪违法案例,我认为李振华作为一个在公安战线工作多年的同志,并且以优异成绩被选调到莲花县纪委工作,对于自己挪用巨额公款、参与赌博等行为的性质认识应是清楚的,而真正造成他走上违法犯罪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疏于学习。知识丰富、视野开阔、理论扎实、业务精通,才能不断满足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正是李振华的疏于学习,才导致他知识、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低下,修养得不到提高,人生变得粗俗,生活变得堕落,人生观、世界观和方法论都偏离了正常轨道,从时代娇儿变成了弃儿。二是党性缺乏。纪检监察工作是执行党纪政纪,保证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职责重大,使命光荣。面对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纷繁复杂的形势李振华迷失了自我,不注重党性修养,不能坚定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治立场,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正是因为他没想到这份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淡薄名利,不能清醒的辨别是非,最终被腐朽思想侵蚀、被不法分子拉拢,从党和人民的领导干部腐蚀成了蛀虫。三是道德缺失。对纪检干部来说,修炼正而不邪的道德情操,是百毒不侵的最佳防护。李振华走上邪途,决不是不知道是非对错,而是被邪恶的灵魂占据了心灵,没有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在生活中随波逐流,交友不慎,迷恋赌博,生活腐化,走上了不归路。四是纪律松弛。纪检监察干部本来就是管纪律、抓作风的干部,必须首先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李振华将公款私存,并用于赌博,而且企图逃跑躲避法律的制裁,这种行为明显违背国家财经政策和党政法纪,是对法律的漠视和法律权威的公然挑衅,必将受到法纪的严惩。通过剖析李振华违纪违法案件,使我深刻的意识到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在纪检监察机关也并不是进了天然“保险箱”。作为一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和形象如何,直接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我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自觉加强学习,锤炼党性修养,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强化自我约束,汲取教训,时时警醒,争做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宋朝诗人黄山谷说:“士三日不读,则其言无味,面目可憎”。本意是,不读书,不学习,必然言之无物,风度、气质、修养就不会提高,人就会变得粗俗。事实就是如此,一名党员不爱学习,不爱读书,就会缺少灵气、迷迷糊糊,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素质就提不高,成长也不会快,就有可能成为时代的落伍者。首先最重要的是学习理论。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只有打牢理论根基,才会坚定理想信念。要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当前,就是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还要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成为纪检监察业务标兵,在实际工作中理解透彻,掌握全面,操作准确。同时要注意学习历史、经济、科技、法律管理等一切有用的知识。要联系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学,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得,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二、增强党性修养,提升鉴别能力。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是每名共产党员的终生课题。加强党性锤炼,淡泊名利对纪检监察干部尤为重要,实际上选择了纪检监察工作,就是选择了奉献。能做到淡泊名利不容易,关键是要正确看待自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