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坑(槽)和管沟4
1一般规定1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基坑(槽)及管沟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支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基坑(槽)回填时,支护拆除应与坑槽回填同步进行
开挖基坑(槽)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过计算确定
基坑(槽)、管沟的开挖、降水及回填工程,应遵守土方开挖、降水和土方回填施工的一般规定及工艺方法
2施工准备1
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验收和复试要求
基坑(槽)填方的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如设计无要求时,可参照土方回填工程对各类填料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执行
施工机具、设备基坑(槽)土方工程常采用的设备主要有:液压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用于沟槽施工的小型夯实机械,如柴油打夯机、蛙式打夯机等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要求(1)基坑(槽)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清除基底上的树墩及草根等杂物,应对基底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2)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